今年是国家实行清明节的第二年,随着清明群众性祭祀活动结束,在整个清明期间由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各公墓在节前的精心准备,媒体宣传到位,实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和谐四川” 的工作目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同时也留给我们许多值得思考的东西。
一、清明文明祭祀行为应大力弘扬、摈弃传统陋习任重道远。如:燃放鞭炮,燃烧冥钱,焚烧祭奠用品的现象有所好转。但要彻底破除这一陋习,尚须人们改变传统观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笔者在公墓观察到,有许多的祭祀群众在扫墓时,为逝者敬献了鲜花、花篮,但仍要烧点纸钱,放点鞭炮热闹一番,告慰逝者。这种行为能理解,但容易造成火灾,特别是在农村,因上坟造成山火引发森林火灾,前几年有报道。今年巴中就发生了一起。
二、清明环保祭祀行为应大力提倡,营造和谐的新型祭祀方式。推广公祭,进行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形式力度不够。
三、清明祭祀人员,车辆相对集中,错峰祭祀缓解了一些道路、交通、公墓的压力。但公墓的停车问题突出,园区道路交通堵塞问题相当严重,祭祀安全问题仍然是关注重点,因扫墓发生交通等事故各地都有。
对策:
(一)、加强宣传,媒体正确引导文明祭祀行为。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文明祭祀行为。
(二)、加大殡葬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从社区、从村、组抓起,营造和谐的祭祀氛围,给中华民族这一传统节日,注入新的内涵。
(三)、公墓是大、中城市祭祀的主要场所,是文明祭祀宣传的最佳场地,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清明前的祭祀时机,进行有针对性的殡改,文明祭祀宣传,我们坚信清明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将世袭传檄。文明、环保、和谐的祭祀方式会得到弘扬,传统的陋习必将被摈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