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记者从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昨天召开的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清明期间市内六区300条主干道路严禁焚烧花圈、纸钱及其他丧葬用品。从4月1日开始,殡葬执法人员等将巡查这些主干道路,劝阻在这些主干道路上有违规行为的群众,不听劝阻的将被罚1000元。
即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严禁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焚烧花圈、纸钱及其他丧葬用品。违反规定的,由区县民政部门或者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区县民政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实施处罚。
据该市殡葬处王光华处长介绍,在城市道路上随处乱烧纸钱、送路乱烧花圈等陋俗又有所回潮,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易发交通事故,阻碍车辆通行;二、存在火灾隐患,危及他人安全;三、破坏城市道路,损毁绿化围挡设施;四、污染城市空气,影响城市面貌。这次《规定》的出台,对于加大治理力度、规范人们的祭奠行为、提高城市文明形象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今年天津市确定不得在该内六区300条主干道路进行有碍市容观瞻的焚烧花圈、花篮、纸钱等行为。不得在道路焚烧的纸钱是指冥币和烧纸;其它丧葬用品是指花圈、花篮、纸牛、纸马等祭祀用品。
今后,随着城市路况的改善和路网的调整,本市还将对禁止焚烧花圈、纸钱的道路另作限定。该市还要求市内六区外的其他区县自行设定不得焚烧花圈等的道路,并向群众公布。焚烧点由各街道依据所属各社区人口数量和区域条件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