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文明健康的丧葬风尚,制止销售和焚烧封建迷信用品,清明节到来之际,包头市殡葬管理处发出《关于禁止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制售、焚烧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活动的通告》,确保群众祭祀活动依法、文明、健康、安全、有序进行。
禁止在公墓区、坟头上、十字路口、街道、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封建迷信用品,提倡用鲜花、花束、花篮等进行文明祭奠;禁止制作、销售纸扎实物、烧纸、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和到殡仪服务场所内焚烧一切纸糊纸制的丧葬用品,凡到殡仪服务场所送葬的花圈,一律交由殡仪服务场所在指定区域内焚烧。城区内办理丧事严禁户外搭灵棚、摆花圈、吹奏播放、抛撒纸钱。严禁送葬车队沿途燃放鞭炮或向外抛撒纸钱;严禁单位或公职人员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对在殡仪服务场所等专用焚烧场所以外烧纸和焚烧死者遗物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清除灰烬,并依法处罚;对制作、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销毁,并处制作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城区内办理丧事在户外搭灵棚、摆花圈、吹奏播放、抛撒纸钱的,由民政部门和社区街道予以制止,并处200元罚款。对向外租、借灵棚器材的单位和个人,民政部门将依法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在丧事活动中,妨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本通告内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等将依法处罚。 (记者 聂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