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淄川区出台的《关于对困难群众实行基本殡葬服务优惠的通知》,持有淄川区常住户口的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等四类人员可以享受殡葬优惠政策。
据了解,淄川区出台了《关于对困难群众实行基本殡葬服务优惠的通知》,对持有淄川区常住户口的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建国前入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含建国前牺牲的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社会孤残,逝后在淄川区殡仪馆火化的一律免收基本火化费,在淄川区经营性公墓购买穴位的享受半价优惠。
优惠项目是经物价部门核准的火化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和两天之内的(含两天)遗体冷藏、骨灰存放(一年)、普通骨灰盒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