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余杭区民政局获悉,为切实减轻群众办丧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全区将于7月1日起执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总丧葬费用可减少800元左右。
《免费办法》规定,具有余杭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余杭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余杭区户籍的学生,驻余杭部队现役军人,与余杭区区域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余杭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在余杭区第一、第二殡仪馆或杭州殡仪馆、萧山殡仪馆办理火化,将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余杭户籍的城乡居民在杭州、余杭、萧山以外火化的,丧者家属可在三个月内凭当地火化证明和发票向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提出殡葬基本服务免费申请。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限杭州市区范围内使用普通接尸车辆接运的火化遗体,不包括送回),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费(存放期限3天以内),遗体火化费(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骨灰寄存费(殡仪馆内存放期限一年以内)。
此外,对于重点救助对象,《免费办法》规定,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免除小告别礼厅使用费150元,并提供300元以内的骨灰盒1只。重点救助对象包括:持有效期内的《余杭区城镇(农村)低保家庭救助证》、《余杭区城镇(农村)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乡低保、困难家庭成员,持有效期内《余杭区城镇(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的残疾人;余杭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享受定期生活补助金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