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至今,焦作市非法公墓建设行为猖獗,非法公墓规划占地总面积超过3000亩,墓穴总数近万个。日前,焦作市召开清理整顿非法公墓工作会议,从即日起,将全面开始集中整顿非法公墓,计划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把非法墓穴迁移出去。
目前,焦作市共有合法经营性公墓3个,分别是焦作市凤凰山陵园、修武县龙山陵园、沁阳市龙凤山陵园。从2000年到2010年的10年当中,已经先后形成了8个非法公墓,分别是:解放区上白作街道龙寺村龙寺公墓、春林村春林生态园、洪河村仙鹤岭陵园、老牛河村公墓,修武县西村乡西村翠柏陵园,山阳区中星街道上马村长青林园、高岭村南山陵园,中站区王封街道王庄村王庄墓地。这些非法公墓(不含中站区王封街道王庄村王庄墓地)规划占地总面积超过3000亩,实际占用土地超过1000亩,墓穴总数近万个。
从即日起,焦作市将立即停止所有非法公墓的建设和经营活动,由民政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公墓进行取缔,责令拆除非法公墓所有空置墓穴、恢复土地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焦作市将制定逐步迁移非法墓穴的详细计划,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把墓穴迁移出去。
同时,在禁止农村公益性墓地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将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内的对外销售的墓区(墓穴),按照取缔非法公墓的措施进行处理。会议同时指出,农村公益性墓地要严格执行墓葬用地、占地面积规定,充分利用历史形成的墓葬点,利用荒山、荒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进行规划和建设,严禁占用耕地、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