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石林县殡葬改革全面铺开,火化区域实现全覆盖。运行一个多月以来,火化率达100%,殡葬改革成效凸显。
自2009年4月4日启动殡葬改革工作以来,石林县着力在思想发动、完善设施和清理乱埋乱葬上下硬功夫。
石林狮山殡仪馆已建成并于2010年12月投入使用,生态陵园已开工建设。由县财政投资1200万元建设的1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已于2009年9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基础设施的逐步建成,为殡葬改革有序开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此外,石林县还设立了殡葬管理专项资金,对在殡葬管理工作中实现年度计划目标的乡镇、单位和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遗体火葬实行补助,国家公职人员遗体火化每具补助800元,其他人员按实行火化区、推行火化区分别补助2000元和2500元;按土坟400元/冢、砖坟500元/冢、石坟600元/冢标准安排历史上形成的乱埋乱葬坟墓搬迁补助经费。
自2009年4月4日石林县启动殡葬改革以来,火化率逐年提高,殡葬管理工作逐渐步入正轨。2009年,火化率仅达到13.5%;2010年,全县实行火化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火化区覆盖人口达17万多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72%,火化率达82.5%。今年以来,火化区域覆盖全县所有人口,截至2月10日,全县死亡236人,火化236具,火化率达100%。生态、文明的殡葬理念已成为彝乡石林的新时尚、新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