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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使用20年后要续费 专家建议统一收费标准 -火狐体育官网在线登录

2011-04-02 10:18作者/编辑: 四川殡葬网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阅读次数:163

     清明节临近,青岛、济南等地一些陵园表示将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成为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

    公墓管理费该不该收?收费标准是多少?记者调查发现,全国多个城市都遇到这样的问题,不少陵园还面临无主墓处理的难题。

    专家建议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统一标准,防止一些经营单位擅自提价。同时,应大力倡导海葬、树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从根本上缓解人地矛盾。

    20年到期要续交管理费

   这一费用还被部分人形象地称作“物业费”

    清明节临近,人们纷纷开始祭扫墓园,向已故亲人寄托哀思。近日,青岛百龄园公墓在网上发布的关于续收公墓管理费的一纸通知引起人们的热议。

    根据公墓发布的收费通知:“百龄园1994年建园,管理费收缴时间因购墓时间和当时规定的管理费期限长短不一,所以二期管理费

    交纳时间也不一致,根据客户档案记载,2012年底到期的占大部分。”要求到期公墓的逝者亲属从明年“五一”之后办理续费手续。

    百龄园公墓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续收公墓管理费确有此事,约在明年5月将会有标准发布。”

    实际上,公墓使用权20年到期要续费的不仅青岛百龄园公墓一家。根据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记者调查发现,包括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管理费的问题,这一费用还被部分人形象地称作“物业费”。

    百姓担心陵园漫天要价

    亲人骨灰安葬在陵园不会轻易移动,家属担心遭遇漫天要价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担心,骨灰不同于一般的物品,家属将亲人骨灰安葬在陵园不会轻易移动,就

    是希望逝者能长久安息,可是现在到了20年使用期限就得续费,如果陵园抓住家属的这种心理漫天要价,家属又不能讨价还价,势必会加重家属的经济负担。

    在位于济南市英雄山路上的济南恭德陵园销售处,今年70多岁的李詹奎老人前来咨询购买墓地的事宜。“听说了20年到期后要收管理费的事了,20年之后只有子女们知道了,收多收少现在谁也不清楚,如果没交费骨灰放哪儿呢?可不希望死了之后还给儿女添负担。”李詹奎老人对记者说。

    济南市玉函山公墓管理所所长孙刚说:“其实把收取的管理费称作‘物业费’并不合适,这部分费用并不只是针对墓地的继续使用权,还包括对墓地建筑的维护、卫生和绿化环境的保养等。这些都是墓地的日常工作内容,需要有经费来维持。”

    专家建议统一收费标准

    防止一些公墓经营者利用后人祭奠先人的心理漫天要价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按照土地节约使用的原则,设定一个使用期限是有必要的,但是在使用期限之外应该怎么处理还缺乏明确规定,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规范政策,尽快出台统一收费标准,防止一些公墓经营者利用后人祭奠先人的心理漫天要价。

    济南市物价局2010年发布的《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护墓管理费标准的通知》,对已经期满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价10000元以下)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原售价10000元以上)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25元/月。这一收费标准的执行期为5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强说,墓地20年使用权到期后续费已成为当前面临的全国性新课题。骨灰不同于一般的物品,让先人的骨灰得到妥善安置是逝者家属应尽的义务。对于无人认领或不续缴管理费的骨灰盒,应出台统一的处理规定,采取集中下葬或立碑方式,体现对逝者的尊重。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