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工作,省民政厅于25日在成都召开全省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各市州民政局局长、省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全省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和《四川省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黄明全厅长对全省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黄明全厅长指出,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也是民政部门抗震救灾的重要内容。他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要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提高认识,从维护灾区人民切身利益、维护抗震救灾正常秩序、维护党和政府以及民政工作和民政干部队伍形象的高度,做好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工作。他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救灾救济职能部门的作用,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中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突出重点、严肃纪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分配全过程公开,群众安置政策全面公开;要做到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发放和领取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徇私情;要邀请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特邀监督员参与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黄明全厅长强调,“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全国各族人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以及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慷慨捐助,投入和捐资的资金物资数量之大,种类之多,来源之广,都是空前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广大群众非常关心,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他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按照中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确保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救灾资金物资在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中的重要作用,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作出应有贡献。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