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抗震救灾工作重点的转移,灾民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深入推进,省民政厅及时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受灾群众安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围绕灾后农房重建重点是重建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着重在损毁农房的核实建档、农房重建政策的制定、恢复重建资金拨付、工程质量验收等不同阶段和相关环节,制定相应的监督和督查制度,对农房重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重建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相关环节,弄清各级公共财政拨付和社会捐助的重建资金用于何处重建。要求基层民政部门完善农房重建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做到凭证齐全、帐目清楚、公开透明。对非定向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拨付。对定向捐赠资金与捐赠者加强联系,完善项目方案,配合查询验收,通过加强监管确保善款善物都用到灾区和灾民身上,给捐赠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围绕政策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管。一方面对民政等部门出台的涉及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有关政策制度广泛宣传,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公示,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建的规划项目、政府的招标信息、重建的项目程序、公共项目的审计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让所有的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做到公正、透明。另一方面对受灾群众应当享受的各类补助资金、遇难者家属抚慰金、“三孤”人员基本生活费、灾民过度安置房、灾后重建农村住房补助资金等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着眼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前期出台的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有效整合,针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和修订;根据群众安置和恢复重建阶段监督工作需要,及时制定和出台新的制度;及时总结提炼基层监督检查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
围绕灾民安置的环节进行监管。着重做好帐篷安置中的避暑御寒,板房安置中的分配、生活环境、异地安置群众返回原驻地的工作。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着重研究分配机制、引导机制和困难群众帮扶机制,严格执行安置工作、重建工作先群众后干部、先基层后机关的相关制度规定。
对前期已下拨的大宗安置物资的后期收回、管理开展监督工作。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对举报的问题按照“有报必查、查必有果、有果必答”的原则,坚决予以查处,切实做到举报一件、落实一件、查处一件。 11
(驻四川省民政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