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0日,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四川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我厅直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享受正处级工资福利待遇)、副主任1名(享受副处级工资福利待遇)。主要职责是:储备管理中央和省级救灾物资,指导全省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使用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救灾物资募集和捐赠接收管理工作。
(四川省民政厅)
2008-08-12 03:54作者/编辑: 四川殡葬网 来源:scbzw.com阅读次数:322
2008年7月30日,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四川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我厅直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享受正处级工资福利待遇)、副主任1名(享受副处级工资福利待遇)。主要职责是:储备管理中央和省级救灾物资,指导全省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使用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救灾物资募集和捐赠接收管理工作。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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